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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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瓶误装有毒水 致死员工被公诉
傅筱云

  诸暨的吴有龙出于好心,将擦洗玻璃的氰氟酸药水装在矿泉水瓶子里,留给开玻璃店的老周以备后用,玻璃店的装卸工人彭某却误以为是矿泉水喝个精光,结果导致中毒身亡。令吴有龙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好心,却触犯了法律。他的失误,就是没有在装有氰氟酸药水的矿泉水瓶子上留下任何警告标记!
  4月25日,诸暨市检察院以及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犯罪嫌疑人吴有龙依法提起公诉。
  2006年8月19日上午,运货员吴有龙押运玻璃到老周所开的玻璃店,货到后店内员工彭某等人帮忙卸货。
  这时,吴有龙发现一些玻璃上有污垢,出于好心就用随身携带的氰氟酸药水进行擦洗。一擦上这东西,污渍很快就消除了,店主老周觉得这药水好使,于是叫吴有龙留一点给自己。
  吴有龙看见桌子上有一个喝剩的空矿泉水瓶,就将无色的氰氟酸倒进了瓶子,也未在瓶子上作出相应的警示标识,就走出店外。过了一会,干活累得口干舌燥的装卸工彭某走进店内,误将该氰氟酸药水当作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个精光。下肚后不久,就觉得胃内一阵绞痛,彭某随即大呕了起来,最后因为中毒太深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律链接: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